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
不得不說的“三個問題” http://hongkongren.blogspot.hk/2014/06/blog-post.html
不得不說的“三個問題”
第一,戴耀廷等人說“622”公投不違法。的確,香港作為一個實行普通法的地區,法律沒有明文禁止的行為,民眾就可以去做。但必須看到的是,“622”公投的議題是完全包含三個“公民提名”成分的方案,而含有“公民提名”的政改方案,是在實際上削弱提名委員會的作用和地位,明顯不符合基本法的規定,而且公投的目的是通過製造民意甚至發動占中行動來迫使特區政府和中央妥協,出臺一個違法基本法的政改方案。所以,即使它在形式上不違法,但它的最終目的就是要違反基本法,甚至是不惜破壞社會秩序來挑戰基本法的最高權威和憲制性地位。打個比方,幾個人搭乘飛機很正常,並不違法,是個人自由,但這幾個人搭乘飛機的目的是要劫持航班,那是不是違法呢?政府該不該管呢?還是要等到他劫持飛機後再管呢?
第二,香港有700萬人口,如果有100萬人投票贊成民主派的政改方案,政府就該採用這種方案,那另外600萬人的權利怎麼保障?難道他們要無端接受這種方案嗎?今天戴耀廷等人可以發起投票,推銷民主派的方案,那明天建制派是不是也可以發起公投推銷自己的方案呢?一旦政府不接受,也要去占中,也要去破壞社會秩序。如此下去,香港還有安寧之日嗎?最終受害的究竟是誰?
第三,此次公投參與人數已達70余萬,其中的水分和造假行為暫且不說,70萬人的身份資料、手機號碼甚至是上網IP位址全部被他們掌握,在沒有法律約束的情況下,通過公投這種形式掌握了這樣龐大的公民個人資訊,從主觀上和客觀上都難以保證這些資訊不被洩露出去,很可能被用來商業牟利和用於政治需要,對於廣大公民隱私權的威脅是前所未有的。比如,戴耀廷、鐘庭耀今後隨時可以再發起類似的網上公投,這70余萬的民眾就隨時可能“被投票”,用來製造民意虛高的假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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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睁开眼睛看看吧,戴耀廷的真实面目。
回复删除其实不止三个问题,都已经够三十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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