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
本人林荣基,首先感谢政府对我的保释申请给予考虑,由于我已与妻子分居,在保释期间,不便回去,倘若仍旧在书店打工、住宿,也实在不易。唯一可考虑的姐姐,但碍于她住的地方,是政府屋邦,环境迫压,也不方便。可以说,目前没有落脚的住处。
此外,这个事情,大概引起了某些香港传媒炒作,我在保释期间留在内地,可以避免采访,使事情恶化下去。而同时,本人也想藉此期间,留在中国,一边反省自己的过失,一边通过实际生活、了解内地。为将来跟胡一起生活,做好适应准备。
最后一点,是经过四个月的接触,我跟主要的提审员已非常了解,如对我违法销售书籍这种罪行,经他多次善意指出,我才明白过来,理应接受法律处罚,从而纠正了我的错误和观念。这种循循善诱的劝告,与其说是一个提审员,毋宁说是一个社会工作者,更为贴切;至少他的诚意,深深的打动了我,让我醒悟过来,正因为这一点,他可以说是我的朋友和担保人。仿佛我辜负了他的期望,这会令我终身抱憾!
综上所述,我想在取保候审期间于国内暂住,考虑本人实际困难,现向政府申请在广东某个城市,能安排我找个固定居所,一个能谋生的工作(最好跟图书管理有关),望能协助,万分感谢!
申请人:林荣基笔
2016年3月2日
(李波在其脸书上表示,“本來不想再說,但林榮基說的一些話,我不得不澄清一下……”)